土壤污染一般是指随着企业生产,以及人类日常活动,排出的有害物质污染了土壤,结果生产出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农畜产品,或者危害了农作物的生长等。
土壤污染的危害性从其恢复的难度来说远远大于大气污染和水体污染。因为土壤一经污染后,除部分有害物质可以通过土壤中的生化进程而减轻,但不少有害物质较长时期存留在土中,难以消除,特别是一些重金属化合物,残留时间长,长期危害作物,通过作物吸收和食物链传递危害人畜。土壤污染后,由于危害持续时间长,隐蔽性强,又难以消除,因此,污染常常被人忽视,造成更大的危害。
污染土壤的污染源,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业污染源:如苯和苯的衍生物,有机氯、有机磷等农药、氰化物,3,4-苯并芘,有毒的矿物质(主要包括重金属及其化合物,如砷、汞、铅)等等;
(2) 农业污染源:农药、化肥、污水灌溉,造成对土壤的污染;
(3) 交通运输:交通运输所用的各种工具,如汽车、飞机、船舶等利用汽油、柴油作为动力的,也是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源,包括有毒物质的泄露,油类的泄露,燃烧时所排放的各种有毒气体。特别是致癌物3,4-苯并芘在有机物燃烧过程中生成,通过降雨和污灌进入土壤。
导致土壤污染的物质,如镉和铅,这些物质在土壤中的特点是不分解也不流失,长期残留在土壤中,因此,很容易被生长在其上的农作物吸收,从而生产出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的农作物,人们通过食用这些含有有毒物质的农作物和以这些农作物为食物的家畜,通过食物链的富集,使那些有毒物质进入人体内,有的甚至不易被排除而蓄积在人体内。而这些重金属等有毒物质在人体内会干扰人的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使人的生理机能紊乱从而引起慢性中毒。1968年在日本的富山县神通川流域发生的“痛痛病”的原因就是镉引起的慢性中毒,据查明是神通川流域一带的居民常利用神通川的河水做饮用水和食用该流域生产的农作物,而该河水中含有镉。现在这条河虽然基本上不再含镉的成分,但周围一带的农用土地仍然被镉污染著。